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OMN/146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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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阿曼 | ||||||||
2.负责机构:商业工业部规范计量总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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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食用植物油 – 第III部分 亚麻籽油。特性、包装、运输和储存,以及标签(第4、5和6条)是强制性的。其余的条款是自愿性的。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健康 | ||||||||
8.相关文件:- GSO标准1754“食用植物油 – 第1部分”。 - 食品法典标准CODEX-STAN 210(2003年、2005年修订)“植物油命名标准” - 埃及标准49-4/2005“食用植物油 – 第IV部分- 食用亚麻籽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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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