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自整流发光二极管(LED)灯 |
ICS: |
31.080.10 |
HS: |
85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 |
页数:中文,可获得英译本 |
使用语言:1页 |
下载:
|
|
6.内容简述:TPKM计划将自整流发光二极管(LED)灯作为属于法定检查的商品管控。自2014年7月1日起,自整流LED灯必须由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检查,并且在生产或进口时必须符合检查要求。本通告同样还提供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为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合格评定程序供其选择,即产品认证注册(RPC)计划或型式批准批次检查(TABI)计划。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案》、CNS 15436 (2012年)、CNS 15630 (2012年)、CNS 14115 (2009年)。 |
9.拟批准日期:待定 |
拟生效日期:2014-07-01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