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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盗装置》

更新时间:2013/8/21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975
通报日期:2013-08-2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4.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ICS: 43.140 HS: 87.11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盗装置》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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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第3章和第4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强制内容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盗装置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