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健身食品 |
ICS: |
67.040.00 |
HS: |
2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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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健身食品标签 |
页数:阿拉伯语/英语 |
使用语言:3页/4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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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第4条涉及健身食品标签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本法规详述了下列要求:
• 如果必要,产品的名称后紧随参照营养素种类“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的健身食品增补剂;
• 按照建议食用的每100毫克或100毫升食品,以及在适当的情况下每一指定的食品量以千焦和千卡表示的能量;
• 在生产中所涉及的配料列表;
• 在标签上量化的以100克或100毫升或份餐量表示的营养值或营养成分资料;
• 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国,(如果可能)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可能)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 说明书和使用年龄;
• 声明“在医生或营养师同意下才能提供”;
• (如果需要)警示声明,尤其是在某些个人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情况下;
• 净重或容量,以及在片剂的情况下,应当声明片剂的数量;
•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 声明“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储存条件;
•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健康 |
8.相关文件:GSO 健身食品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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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