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IDN/81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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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
2.负责机构:通信与信息技术部邮政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资源和设备总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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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规是电信设备认证的程序。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确保电信网络和信息的互联性、互操作性,以及安全性; -避免电信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 -保护消费者利益。 | ||||||||
8.相关文件:a.2013年的第5号通信与信息技术法规; b.由通信与信息技术部发布的所有技术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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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