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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暂行规定

更新时间:2013/11/5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988
通报日期:2013-11-05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4.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ICS: 11. HS: 90
5.通报文件的标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暂行规定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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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的程序。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行为。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