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TPKM/149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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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
2.负责机构:卫生和福利部食品药品管理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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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基于《食品卫生管理法案》第22条第1段第9分段,卫生和福利部食品药品管理局提议管理食品过敏原标签,为消费者提供适当的信息,并且防止敏感个体的过敏反应。通报的措施适用于含有引起过敏物质的预包装食品。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信息 | ||||||||
8.相关文件:《食品卫生管理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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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