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格鲁吉亚 |
2.负责机构:格鲁吉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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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91.140.90 |
HS: |
8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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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13年12月31日由格鲁吉亚政府法令No. 446批准的技术法规“电梯的利用和安全” |
页数:格鲁吉亚语 |
使用语言: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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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电梯”应当是指一种特定服务水平的,具有承载精确沿轨道运行,并且升力角超过水平15度角的提升装置,打算用于下列运输:
- 人员;
- 人员和货物;
- 如果该轿厢可以进入可单独用于货物,即,人员可以在没有困难的情况下进入其,并且在轿厢内部的或在轿厢内部人员可触及的地方配备了控制器。
目前的政府法令是根据1995年6月29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5/16/EC详细制定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关于“标准法案”的格鲁吉亚法律;“产品安全和货物自由流通法规” 的格鲁吉亚法律。 |
9.拟批准日期:2013-12-31 |
拟生效日期:201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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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