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用基本水-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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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180 |
HS: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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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用基本水-一般要求(6页,阿拉伯语,7页,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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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食用基本水-一般要求”第7.1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
产品应以卫生、清洁、干燥并且密封良好的方式包装,符合GSO标准No. 839“食品包装-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GSO 1863“食品包装-第2部分:塑料包装,一般规定”。
草案还规定了如下标签要求:
-标签应当不违反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和GSO 150“食品有效期”的规定;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和其它语言书写。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以下内容;
-精油百分比;
-食品防腐剂或其代码;
-术语“混合”应显示在标签上,如果基本水通过混合制成;
-术语“天然或蒸馏”可以显示在标签上,如果基本水通过蒸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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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 1017 “食用基本水( 玫瑰水-花水)” -埃及标准No. 568 “精油和浸膏取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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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