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包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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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3.030 |
HS: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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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EC) No 850/2004,关于附件IV和V的委员会法规草案(3页+附件10页,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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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修订法规(EC) No 850/2004有关附件的废物,将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添加到附件中,并且为了废物管理的目的包括相应的浓度限值。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据斯特哥尔摩公约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议定书的决定,新的物质已经添加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列表中。因此,根据这些国际协定所产生的义务,这些物质必须添加到POP法规的附件中。此外,其规定了废物中的多溴联苯醚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最高浓度限值。 |
8.相关文件:2004年4月29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修订指令79/117/EEC的法规(EC) No 850/2004(2004年4月30日的官方公报L 158,第7-49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4:158:0007:0049:EN:PDF |
9.拟批准日期:2014-06 |
拟生效日期:本法规应当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生效。 其应当自公布日期后六个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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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