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子系统‘铁路车辆-噪音’
|
ICS: |
45. |
HS: |
86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有关子系统‘铁路车辆-噪音’互通性技术规范的委员会法规草案(5页+附件16页,英语) |
页数: |
使用语言: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了在其附件中的有关子系统‘铁路车辆-噪音’的互通性技术规范(TSI)。本TSI:
a) 表明了预期的范围(第1章);
b) 给出了子系统的定义(第2章);
c) 规定了有关领域的基本要求,以及其连接到基本要求的链接(第3章);
d) 规定了子系统及其对应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必须达到的功能和技术规范(第4章);
e) 各国在所考虑的不同情况下,哪些程序必须用于‘欧共体’子系统的验证(第6章);
f) 进一步定义了本TSI对新的和现有的铁路车辆的应用,并且表明了国家的具体情况(第7章)。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了与技术进步保持同步并更好的保护公民免受铁路噪音 |
8.相关文件:2008年6月17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共同体内部铁路系统互通性的指令2008/57/EC(改写)(2008年7月18日的官方公报L 191,第1-45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191:0001:0045:EN:PDF |
9.拟批准日期:2014年第4季度 |
拟生效日期:2015年第1季度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