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新加坡 |
2.负责机构:国家环境署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HS: 8415 10xx:单相非管道式室内空气调节器,即独立组装或一个或多个蒸发器、压缩机和冷凝器组装,设计提供任何封闭空间调节空气的,作为永久安装件一起使用的设备。其包括制冷冷却和除湿的主要来源,并且可以包括在该封闭的空间用于除湿、循环和净化空气的其他方式。其包括一个或多个蒸发器、压缩机和冷凝器。这种设备可以用一个以上的组件,打算一起使用的分体组件提供。 具有下列总制冷量的单相非管道式空气调节器: (i) 8.8kW或更低,在窗扇或窗式空气调节器的情况下1; (ii) 17.6kW或更低,在通过启动-停止操作应用了控制压缩机输出技术的分体式空气调节器2情况下;或 (iii) 17.6kW或更低,在通过除启动-停止操作之外的方式应用了改变压缩机输出技术的分体式空气调节器2的情况下; 1窗扇或窗式空气调节器是指制冷系统装配组件固定在常用固定件上形成的一种单一的装置。 2分体式空气调节器是指制冷系统装配组件固定在2个或多个固定件上形成的一种匹配的功能单元。 HS: 8418 1010, 8418 2100:单相冰箱,即由一个在0°C (32ºF)以上储存和保存食品的隔热箱体和一个根据蒸汽压缩原理操作,并且安排从机柜内抽取热量的制冷单元组成的组件,不论是否带有900升以下调节容量的一个或多个冷冻室。 单相冰箱的调节容量是指该冰箱隔室或部分的调节容量的总和,在这里隔室或部分的调节容量是隔室或部分额定容量的乘积,并且相应的修正系数(K)显示如下: - 冷藏室/部分类型:K = 1.00; - 四星冷冻室/部分类型:K = 1.79; - 三星冷冻室/部分类型:K = 1.79; - 二星冷冻室/部分类型:K = 1.57; - 一星冷冻室/部分类型:K = 1.36; - 冷藏室/部分类型:K = 1.13; - 冰温室/部分类型:K = 0.75 隔室/部分类型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 15502:2005的第3.3项定义。 HS 8451 10xx, HS 8451 21xx:单相干衣机,即由纺织材料在其中通过翻滚干燥的旋转滚筒组成的组件,以及一种电加热空气用于干燥在旋转滚筒中的纺织品的加热装置。具有额定容量在10千克以下的单相干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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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23.120;97.040;97.060 |
HS: |
8415;8418;8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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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13年的能源节约(能效标签和最低性能标准)法规(英语)。本文件可以在http://statutes.agc.gov.sg/在线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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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如果上述第四项产品范围内的所有空气调节器、冰箱和干衣机在新加坡供应,其必须注册,标示能效标签,以提供关于其能源效率水平(EE)的信息,并且符合规定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
从2014年9月1日起,所有注册的空气调节器、冰箱和干衣机必须标示显示重新调整能效评级和预计每年的能源成本信息的新能效标签,以便消费者在其购买决定中可以更好的区分更具能源效率的产品和考虑生命周期的拥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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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了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环境影响。能源效率水平(EE)评级系统将重新调整,提供设备机种充分的EE分化,以便更好的反映在现今市场上设备EE的改进。同时,能效标签同样也将修订,采用显示预计每年能源成本信息的新的和改进的设计。 |
8.相关文件:批准时,通告将在新加坡共和国的政府公报上公布。 |
9.拟批准日期:通告将在生效日期之前公布 |
拟生效日期:201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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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