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1039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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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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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GB 25285.1-2010中定义的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可燃性粉尘环境21区、22区中使用的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应遵守的附加安全准则。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提高防爆电梯的安全性能,保护在防爆电梯安装、运行、维修和检查工作期间的人员和物体的安全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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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