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1027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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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
2.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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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规范境内医疗器械生产监管要求。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据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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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