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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更新时间:2014/5/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032
通报日期:2014-05-0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M2类和M3类客车
ICS: 43.080.20 HS: 87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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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第4章、5.1、5.2、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强制内容为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的一般要求、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安全标志的名称及设置位置、尺寸、材料及固定。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市场,保护乘客乘坐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