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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源医疗器械-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纱布垫

更新时间:2014/5/14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ISR/802
通报日期:2014-05-14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以色列
2.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纱布垫-其他,伤口敷料和敷布
ICS: 11.120.20 HS: 3005.90
5.通报文件的标题:非有源医疗器械-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纱布垫
页数:希伯来语 使用语言: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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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修订强制性标准SI 997,用SI 14079第3部分取代。在本新修订的标准草案提出的主要差别中我们想强调下列各项: ● 根据以色列标准SI 4151(第2.3.10段)的要求,要求纱布垫标示“已消过毒的”,并且生产商提供测试实验室和声明该纱布垫是根据以色列标准SI 11607第1和2部分或根据所采用的ISO标准11607第1和2部分已消过毒的(第2.6.2段)。 ● 硫灰分含量参考了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14079第1部分。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8.相关文件:以色列强制性标准SI 1078(1984年6月),修订版1(1984年10月),修订版2(1991年10月),以及修订版3(2005年1月)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通常在以色列官方公报的政府通告部分公布后6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