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政府农业部林业司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原木、纸浆、纸张和家具产品(按照2013年的禁止非法采伐修正法规的目录1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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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79.;85.;97.140 |
HS: |
44;47;4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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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13年的禁止非法采伐修正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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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31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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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澳大利亚2013年的禁止非法采伐修正法规规定了关于澳大利亚的监管木材产品进口商和加工商尽职审查要求,以减少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风险。本法规要求澳大利亚进口商和加工商尽职审查制度落实到位;在进口或加工某种监管木材产品之前收集信息;识别和评定监管木材产品已被非法采伐的风险;并且规避进口非法采伐监管木材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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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贸易便利化和环境保护 |
8.相关文件:2013年的禁止非法采伐修正法规 2012年的禁止非法采伐法案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201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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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