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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阻焊设备 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

更新时间:2014/6/3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053
通报日期:2014-06-03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输入电压不超过最大交流有效值1000V的电阻焊和类似工艺所用设备
ICS: 25.160.30 HS: 84.68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阻焊设备 第2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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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射频辐射测试、谐波电流辐射、电压波动及闪烁的相应标准和试验方法,也规定了连续、瞬时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包括静电放电)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安全
8.相关文件:IEC 62135-2:2007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