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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更新时间:2014/6/3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051
通报日期:2014-06-03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卤钨灯
ICS: 27.010 HS: 8539.1000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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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第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强制内容为卤钨灯的能效限定值。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市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