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交通工具供应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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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3.060;93.025 |
HS: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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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火车、轮船、飞机和公交车饮用水法规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25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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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交通工具供应的水对旅行者存在潜在的公共健康危险。1954年的公共运输饮用水法规(PWRCC)是管控此类危险的联邦法规。PWRCC包括水消毒、水质量和船舶建造规定,没有反映最新工业或科学标准。因此,提出现代化要求的新法规,确保持续保护在加拿大旅行的公众。
火车、轮船、飞机和公交车饮用水法规提案(法规提案)的目的是通过管控交通工具上向旅行乘客供应的水引起的危险保护公众。法规提案保留和澄清了PWRCC的主要规定,同时对向乘客供应的水规定了新要求。
法规提案要求交通工具经营者确保提供的水和冰符合乘客需要的量和食品制备。水和冰可以通过饮用水系统供应,或作为瓶装水和预包装冰提供。交通工具经营者必须确保瓶装水和预包装冰符合根据食品药品法案制定的食品药品法规(第B部分第12节)规定的要求。
法规提案规定必须通过防止回流、保护注水接头和交叉接头、防止篡改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饮用水系统以防止污染危险。法规提案还规定饮用水系统元件必须明确标明。这些基本设计和运营措施旨在防止饮用水与非饮用水或污水混合,从而污染饮用水供应,导致水源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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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相关文件:2014年5月10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1153-1177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之后6到8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后6个月法规提案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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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4/07/24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