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海地 |
2.负责机构:贸易工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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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250;83.080 |
HS: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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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聚乙烯产品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等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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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法语 |
使用语言:3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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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文本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食品用一次性聚乙烯袋和发泡聚苯乙烯的输入品及物品(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透明级聚苯乙烯或泡沫聚苯乙烯),如托盘、箱、瓶、袋、杯子和盘子有着超过400年的预期使用期限,而且难以回收利用,在燃烧时散发出的气体通常是对健康和环境具有危害性的。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这些产品旨在确保海地人民健康的环境。 |
8.相关文件:海地共和国官方公报 |
9.拟批准日期:2013/08/01 |
拟生效日期:2013/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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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