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用橄榄 |
ICS: |
67.080.20 |
HS: |
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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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用橄榄 |
页数:英语/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15/15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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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分别在海湾标准GSO“食用橄榄”第6.1、6.2、6.3和9条(标签)中规定的包装、储存和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其将如下示出:
橄榄应当包装在不会对橄榄产生任何异味或味道、耐腐蚀和不会与所包含的产品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的卫生、适当、新的、清洁、完好和防漏的容器中。
由透明材料制成的容器不得掩饰橄榄的真实外观。
除了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海湾标准的要求之外,下列规定应当应用并且在标签上声明:
1.橄榄品种(盐水绿橄榄-盐水变色绿橄榄-盐水黑橄榄等)
2.根据类型分类(整橄榄-带核整橄榄-夹心整橄榄等)
3.保存中使用的热处理类型
4.橄榄大小分级,如果两种或多种邻近大小的包装在一起,应当声明“大小混合”的说明,如果大小未分级,应当声明“大小未分级”说明。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 GSO222“食用橄榄” ● 食品法典标准CAC66/19812013年修订“食用橄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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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