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1061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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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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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的4.2、4.6、4.7及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强制内容为新胎外缘尺寸、安全性能、胎面磨耗标志及轮胎标志。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轿车轮胎是轿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部件,关系到车辆的行驶安全。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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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