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负责机构:工业部下游化学工业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产品:建筑物中的玻璃-玻璃块-规范和测试方法(HS 7016.10.00.00和7016.90.00.00)。-供镶嵌或类似装饰用的玻璃马赛克及其他小件玻璃品,不论是否有衬背(HS 701610),- 其他(HS 701690) |
ICS: |
81.040,91 |
HS: |
7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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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工业部关于强制性执行建筑物中的玻璃-玻璃块-规范和测试方法(SNI和技术规范:SNIISO21690:2013)的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 |
页数:印度尼西亚语 |
使用语言: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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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在本国分销和销售的所有建筑物中的玻璃应当达到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的要求。因此,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当通过持有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证明书,证明遵守这些要求。
关于SNI标志的产品证明书应当由已经由KAN认可,并且由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根据SNI要求的产品质量符合性测试发给。
工业部基础工业制造总局是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机构,并且应当提供一份涵盖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的本法令技术指导。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产和进口的产品应当达到SNI ISO 21690:2013中的要求,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测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1) 从安全方面保护消费者; 2) 提高产品质量; 3) 确立公平贸易。 |
8.相关文件:工业部关于强制性执行建筑物中的玻璃-玻璃块-规范和测试方法(SNI和技术规范:SNIISO21690:2013)的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 |
9.拟批准日期:通报后2个月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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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