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JPN/47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日本 | ||||||||
2.负责机构:厚生劳动省(MHLW)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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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为保护公众健康,厚生劳动省(MHLW)(1)指定可能产生24种芳香胺之一的偶氮化合物为法案规定的有害物质;(2)规定了包含偶氮化合物的家居用品;(3)确定了测试方法。此外,MHLW修订了包含三苯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和甲醛的家居用品测试方法。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保护公众健康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实施必要的管控。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
8.相关文件: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批准时修订公布在官方公报(KAMPO)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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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分发之日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