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泰国 |
2.负责机构: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危险品防护 |
ICS: |
13.300 |
HS: |
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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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公共卫生部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草案 |
页数:2 |
使用语言: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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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生产商和进口商有责任确定和分类化学物质/化学品的危险,在符合GHS的标签和安全数据表中传达健康和安全信息。
·出口商也有责任确定和分类化学物质/化学品的危险,在符合GHS的标签和安全数据表中传达健康和安全信息,除贸易伙伴有其它特殊要求以外。
·执行化学物质GHS的期限是通报生效后1年内和5年内。
·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和加工专门用途有害物质的人员有责任在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供的标签和安全数据表中传达健康和安全信息,以确保接触害物化学品的人员安全。
·危险分类和沟通必须符合工业部关于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 2555(2012)附带的危险分类和沟通制度要求,该通报基于联合国GHS紫皮书2009-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三次修订版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制定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中的有害物质分类标准,泰国批准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分类适用于所有工业、农业和交通领域及消费产品使用的有害物质。 为执行消费产品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负责管理家庭和公共卫生领域有害物质的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依照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颁布了关于依照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职责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 |
8.相关文件:•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 •泰国工业部关于对有害物质进行危险分类和建立沟通制度的通报B.E.255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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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01/2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