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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DFC主席条例RINo.44/2013,修订关于化妆品技术要求的NADFC主席条例RINo.HK.03.1.23.12.10.12459/2010

更新时间:2015/1/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IDN/96
通报日期:2015-01-0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2.负责机构:印尼国家药品食品管理局(NADF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 71.100.70 HS: 33
5.通报文件的标题:NADFC主席条例RINo.44/2013,修订关于化妆品技术要求的NADFC主席条例RINo.HK.03.1.23.12.10.12459/2010
页数:4 使用语言:印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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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NADFC主席条例RI No. 44/2013修订NADFC主席条例RI No. HK.03.1.23.12.1。 12459/2010第8条并增加了第18A条。 管辖化妆品标签最少信息的第8条如下: 1.化妆品品牌名称 2.化妆品用途 3.使用指导 4.成分 5.生产商名称和国家 6.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7.批号 8.尺寸、容量或重量 9.有效期 10.警告/提示和其它必要信息 11.通报号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1.防止群众使用不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的化妆品 2.作为化妆品市场分销的指导原则
8.相关文件:关于化妆品成分技术要求的NADFC主席条例RINo.HK.03.1.23.12.10.12459/2010
9.拟批准日期:公布之后
  拟生效日期:公布之后
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