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日本 |
2.负责机构:国土交通部(MLIT)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货运车辆。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如抢险工程车(抢修车)、起重车(移动式起重机)、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搅拌机)、道路清洁车(清扫车)、喷洒车(喷水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査车),摩托车(包括助力车)和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带或不带跨斗;跨斗摩托车 |
ICS: |
43 |
HS: |
8704;8705;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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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部分修订“公路运输车辆安全规定”(国土交通部法令No.67/1952) |
页数:9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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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国土交通部(MLIT)拟部分修订“公路运输车辆安全规定”(国土交通省法令No. 67/1952;以下称为“安全规定”)和“公路运输车辆安全规定细则公告”( MLIT公告No. 619/2002;以下称为“规定细则公告”),加强柴油重型车辆和两轮车辆的排放管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柴油重型车辆和两轮车辆的排放;防护环境。 |
8.相关文件:公路运输车辆安全规定(国土交通部法令No.67/1952)。批准时修订公布在官方公报。 |
9.拟批准日期:2015年5月底 |
拟生效日期:2015年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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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