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ARE/25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
2.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ESMA)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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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包括可再生能源产品,主要是太阳能PV能源(光伏能源),涉及复杂子系统组成的再生自然资源发电系统领域,包括安装在外部的环境保护结构,其可靠性和性能通过直接与自然环境互相作用而受到影响。这些领域包括生产能源的设备和过程,及生产、运输设备和能源生产设备的服务。 本计划包括认证类别,如产品认证、服务和服务设施认证及人员资格认证。 PV能源设备生产商、PV能源服务供应商、开发商、运营商和个人在其产品得到认可在境内交易之前受阿联酋标准计量局技术法规强制认证管辖。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质量要求;保护环境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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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