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埃及 |
2.负责机构: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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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G/TBT/N/EGY/3补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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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3 月 02 日 的信息根据 埃及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涉及产品:气瓶
本补遗涉及修订经法令No. 423 /2005(25页,阿拉伯语)已经执行的埃及标准ES 608/2013气瓶-液化石油气(LPG)瓶阀门规范和试验-手工操作(36页,阿拉伯语)。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埃及标准ES 608/2013。
ES 608/2013规定了容量0.5l 至 150l的专用液化石油气(LPG)瓶的设计、规范和型式试验。包括蒸汽或液体相关设备参考文件。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符合ISO15995:2006气瓶-液化石油气(LPG)瓶阀门规范和试验-手工操作。
自批准之日(2014年9月30日)起6个月生效。
生产商和进口商可以通过官方公报公布的行政命令随时了解关于本埃及标准的修订。
指定处理意见和文件的部门或机关:
国家咨询点:
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电子信箱:moi@idsc.net.eg/tbteos@eos.org.eg
网站:http://www.eos.org.eg
电话:+ (202)22845528
传真:+ (202)22845504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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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