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西 |
2.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 |
ICS: |
85,71.100.70 |
HS: |
48;3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决议RDCNo7,2015年2月10日,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规范化技术要求 |
页数:4 |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
下载:
|
|
6.内容简述:决议RDC 07/2015规定了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规范化定义、分类、标签技术要求和电子程序。
本决议将决议GMC MERCOSUR No 110/94“化妆品定义”、07/05“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分类”、26/04“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特殊技术要求”、36/04“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一般标签”、36/99“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特殊标签”、24/95“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和区外化妆品注册要求及启用接收国和进口方注册代理公司所有人”编入国家法律系统。
本决议撤销决议RDC 211/2005, RDC 343/2005 和 RDC 04/2014。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相关文件:2015年2月11日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2015年2月10日决议(RDC)No07,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颁布。葡萄牙语。 |
9.拟批准日期:2015/02/26 |
拟生效日期:2015/02/26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本技术法规已于2015年2月26日批准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