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沙特阿拉伯 |
2.负责机构:沙特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兽药残留最高限值(ICS: 67.040.00 ) |
ICS: |
67.040 |
HS: |
16;17;18;19;2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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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沙特王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技术法规草案“食品兽药残留最高限值” |
页数:169/163 |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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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食品和和动物源食品产品兽药残留最高限值。此外,现行的GSO技术标准有一个涉及动物停药期和残留标示物及检测方法的附录。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许可限量(MRLs)。食品法典委员会第35次会议(2012年7月);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许可限量(MRLs),2011年; •农业和兽医用化学品每日容许摄入量(ADI)。澳大利亚政府,卫生与老龄部化学品安全办公室(2012年12月31日); •澳大利亚标准(2012),农药与兽药管理局,最大许可限量(MRL)标准,食品及动物饲料兽药残留最大许可限量,2012年7月; •加拿大标准,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许可限量(MRLs),2011; •欧盟委员会(EU)No37/2010; •欧洲理事会(EEC)No2377/90 http://www.fve.org/veterinary/pdf/medicines/regulation_2377_90_en.pdf; •EMEA/MRL/865/03-最终版,2004年6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 •EMEA/MRL/CVMP/151/99-最终版,1999年3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兽医药品委员会; •EMEA/MRL/889/03-最终版。2004年6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兽医药品委员会; •EMEA/MRL/342/00-最终版。2001年1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兽医药品委员会; •EMEA/MRL/342/98-最终版。1998年2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兽医药品委员会; •欧共体关于法典通函的评议意见CL2005-10RVDF. •EMEA/MRL/079/96-最终版,1996年3月。欧洲药品评估局。兽医药品和信息技术部门; •JECFA(201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兽药残留)罗马2011年11月8–17日; •JECFA(201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第七十五次会议的报告摘要(2012年1月); •日本食品化学研究基金会,2012年; •美国食品商品的最大残留限量; USDA对外农业服务:增益报告编号:JA7053,2007。 |
9.拟批准日期:待定 |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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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分发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