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菲律宾 |
2.负责机构: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标准司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珠宝行业和贸易应认可4类珍珠: (a)各类咸水(双壳贝类和单壳贝类)和淡水贝类天然出产的稀有天然珍珠; (b)包裹珍珠质和非珍珠质、珠状或非珠状养植珍珠。可进一步划分为: (i)大量和少量的淡水养植的珍珠 (ii)咸水养植的珍珠。未漂白处理的养植珍珠可认为是罕见的。 (c)复合养殖珍珠 (d)普通仿制珍珠。 |
ICS: |
39.060 |
HS: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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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2107:20xx: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 |
页数:57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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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参照商业应用制定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与天然、养植和仿制珍珠国际贸易规范一致。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参照商业应用制定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与天然、养植和仿制珍珠国际贸易规范一致。 |
8.相关文件:CIBJO珍珠手册2013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本法令在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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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本公告公布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