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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更新时间:2015/4/16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TPKM/204
通报日期:2015-04-16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摩托车使用的轮胎(参见附件)(HS: 401140)
ICS: 83.160.01 HS: 40
5.通报文件的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页数:2/1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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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摩托车轮胎自2012年10月15日起须按照商品检验法由标准检验局强制检验。现行摩托车轮胎检验标准CNS 4879于2011年9月15日颁布。标准检验局(BSMI)不久后将批准修订的CNS 4879标准,修订标准于2014年10月9日颁布。此外,BSMI将修订摩托车轮胎商品说明[参见管辖产品(HS/CCCN代码)及其适用检验标准]。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消费者安全
8.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4879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