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秘鲁 |
2.负责机构:能源矿产部(MINEM)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 锅炉能效标签技术法规: •84.02,蒸汽锅炉(能产生低压水蒸汽的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除外);过热水锅炉; •84.03,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但品目84.02的货品除外; •84.04,品目84.02或84.03所列锅炉的辅助设备(例如,节热器、过热器、除灰器、气体回收器);水蒸汽或其他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 |
ICS: |
27.060 |
HS: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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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锅炉能效标签技术法规 |
页数:16 |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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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规定了能源标签技术参数和能源标签指示的能源范围及能源设备生产、进口和销售适用的测试方法。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提案规定了锅炉生产、进口和销售必须遵守的技术和能源标签要求,以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技术法规还依照WTOTBT协定和安第斯共同体决议No.562规定了合格评定程序与行政规定。 |
8.相关文件:•秘鲁技术标准350.300:2008:工业锅炉热效率测试程序; •工业锅炉。热效率(燃料/蒸汽)标准和标签。 |
9.拟批准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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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07/2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