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BHR/387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巴林 |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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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在海湾标准“丹博奶酪”第8条中规定了强制标签要求。标签要求说明如下: 除海湾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以外,“标签及相邻的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书写,如使用其它语言书写,应写在阿拉伯语旁边”。 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以下规定适用,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a)产品名称;(b)产地;(c)脂肪含量:如果含量变化,变化和百分比必须在产品名称旁清楚地标明;(d)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
8.相关文件:食品法典标准CODEXSTAN264-1966–丹博奶酪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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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