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6 月 26 日 的信息根据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单独关税区特此通报,“含转基因生物成分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未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根据2015年3月17日文件G/TBT/N/TPKM/168/Rev.1于2015年5月29日颁布。以下是一些涉及措施的重要信息:
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执行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对于未包装食品,以分阶段的方式执行要求,从2015年7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
第1阶段:注册食品销售商销售的农产品中的转基因成分或简单切割、磨碎的转基因成
分应从2015年7月1日起遵守要求。
第2阶段:下列食品及销售商应从2015年10月1日起遵守各自的要求。
(1)注册食品连锁销售商销售的豆浆、豆腐、豆花(豆干)、干豆腐、干豆
皮及其它以大豆蛋白制成的素肉产品。
(2)非注册食品销售商销售的农产品中的转基因成分或简单切割、磨碎的转
基因成分。
第3阶段:注册非连锁食品销售商和非注册食品销售商销售的豆浆、豆腐、豆花(豆干)、
干豆腐、干豆皮及其它以大豆蛋白制成的素肉产品应从2015年12月31日起
遵守要求。
在生产加工中直接使用转基因成分但最终产品不含转基因DNA片段或转基因蛋白质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应在产品标签上使用以下短语之一:
(1)“转基因”、“含转基因”或“使用转基因(成分)”;
(2)“本产品使用转基因(成分)制成,但不含转基因DNA片段或转基
因蛋白质”或;
(3)“本产品不含转基因DNA片段或转基因蛋白质,但使用转基因(成
分)制成”,或“本产品不含转基因DNA片段或转基因蛋白质,但
以转基因成分制成”。
含非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可以标明“非转基因”或“以非转基因成分制成”仅在相关转基因成分作为食品原材料被培育或使用的国际认证存在的情况下。
修订本法规提案是为了促进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
法规全文可从TFDA网站获取: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3607&chk=26313b30-a64d-425b-b22f-fc09e2661f5a¶m=pn%3d1%26cid%3d3%26cchk%3d46552e96-810a-42c3-83e1-bd5e42344633%26key1%3d%25e5%259f%25ba%25e5%259b%25a0"
和 at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TBT/CHT/15_2499_00_e.pdf
更多信息请联系:
WTO/TBT咨询点
标准检验局
经济部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电话: (886-2)3343-5191
传真: (886-2) 2343-1804
电子信箱: tbtenq@bsm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