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1026]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便携钩接式座椅。儿童设备(ICS: 97.190) |
ICS: |
97.190 |
HS: |
96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便携钩接式座椅安全标准 |
页数:10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
|
6.内容简述: 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CPSIA)第104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颁布关于婴幼儿耐用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自愿性标准相同或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如果委员会认为更严格的标准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引起的受伤危险。委员会现颁布儿便携钩接式座椅(钩接式座椅)安全标准,以响应CPSIA第104(b)条的指示。此外,委员会提出修订,以包括委员会颁布的要求通告(NOR)清单中的附加联邦法规法典(CFR)。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2015年7月2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3804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112和1233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09/09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