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菲律宾 |
2.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本部颁行政命令(DAO)依照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技术法规对所有本地生产/组装或进口产品规定了产品安全认证计划的规则和规定。 |
ICS: |
81.040.20;79.060.10;77.140.50;29.140;21.060.50 |
HS: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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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主题:促进进口商品通关的措施 |
页数:7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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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1.从强制认证产品清单中撤销以下产品:
a.瓷砖;
b.胶合板;
c.平板玻璃;
d.普通钉子;
e.镀锌板;
f.下列性能和标签标准:
i.自镇流灯;
ii.单端莹光灯;
iii.双端莹光灯;
iv.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
2.测试报告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撤销产品的强制标志/标签。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通过撤销强制认证计划中的某些产品提高经商便利度,承认产品测试报告的有效性; •依照相关菲律宾国家标准通过强制产品标签/标志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相关文件: •DAO系列5/2008: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认证产品进口通关的新规则和规定; •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通函No.15-03,系列2015-强制认证产品清单。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本法令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或在至少2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之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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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