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交通部(DOT)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1034]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车灯及相关设备,道路车辆系统。 |
ICS: |
43.040,29.140 |
HS: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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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后碰撞防护、车灯、反光装置以及相关设备,单体卡车。 |
页数:32 |
使用语言:英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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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于2014年7月10日批准了玛丽安?卡尔斯女士和卡车安全联盟(申请人)提出的关于后碰撞(钻撞)防护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修订案的法规制定请求后,现颁布本法规制定提案预先公告(ANPRM)。申请人请求NHTSA 要求目前FMVSS未要求安装钻撞防护的车辆安装钻撞防护,特别是,单体卡车,以提高标准的所有防护要求,包括现在对重型挂车和半挂车的防护要求。今天的ANPRM征求关于NHTSA单体卡车钻撞防护要求及车辆后部和侧部安装反光材料以改善车辆对其它驾驶员的醒目度的估计成本效益的意见。NHTSA计划单独颁布一个升级所有防护要求的法规制定提案公告。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相关文件:2015年7月23日的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43663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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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09/21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