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TPKM/219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
2.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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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6条,标签要求如下: 1. 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应标明“食品用”或其它同义表达; 2.与食品接触的包含塑料材料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应标明“重复使用”或“一次性”或其它同义表达; 3. 与食品接触的包含聚氯乙烯(PVC)或聚偏二氯乙烯(PDVC)塑料材料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应标明“不得直接接触含油及高温食品” 或其它同义表达。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信息。 | ||||||||
8.相关文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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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
11.备注: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