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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科仪器 验光仪》

更新时间:2015/10/2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142
通报日期:2015-10-2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客观式验光仪
ICS: 11.040.70 HS: 90185000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科仪器 验光仪》
页数:8 使用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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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客观式验光仪的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参考ISO 10342-2003编制。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