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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温压力容器用镍合金钢板》

更新时间:2015/10/2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153
通报日期:2015-10-2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低温压力容器用镍合金钢板
ICS: 77.140.50 HS: 72254099
5.通报文件的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温压力容器用镍合金钢板》
页数:8 使用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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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中4.2、5.3.2、5.7、8.2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规定了低温压力容器用镍合金钢板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及运输等,适用于制造液化气体储运装置用厚度不大于150mm的镍合金钢板。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