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乌克兰 |
2.负责机构:乌克兰经济发展及贸易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下列类别的测量设备(以下称为ME):水表;气表和体积换算装置;有源电表;测量装置;除水以外的液体连续动态测量系统;自动称重器具;出租车计价器;材料测量;尺寸测量和尾气分析器具 |
ICS: |
17.020 |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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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乌克兰内阁决议草案“批准测量设备技术法规” |
页数:乌克兰语 |
使用语言:176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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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规定了测量设备(ME)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ME生产商、授权代理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责任,技术法规的ME合格评定程序要求,及合格标志和国家对ME流通的市场监督。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决议草案呼吁批准新版本的技术法规,为技术法规与指令2014/32/EC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提供机会,使此领域的国内法律与欧洲法律一致。质量要求。 |
8.相关文件:2014年2月2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14/35/EU统一成员国有关测量设备上市的法律(英语)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内,但不得早于2015年1月15日乌克兰法案124-VIII“关于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生效之日,因此不得早于201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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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