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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措施草案,规定了法定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检验法定测量装置的测试方法:“自动称重装置-动态轨道车辆称重装置”

更新时间:2015/11/9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ZE/188
通报日期:2015-11-09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2.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自动称重装置-动态轨道车辆称重装置。测量装置。
ICS: 17.040.30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规定了法定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检验法定测量装置的测试方法:“自动称重装置-动态轨道车辆称重装置”
页数:10/10 使用语言:英语/捷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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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这项一般性措施规定了法定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检验装置的测试方法,这里是指自动称重装置-动态轨道车辆称重装置。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照修订的计量法No.505/1990第3(3)条,自动称重装置-动态轨道车辆称重装置是法定测量装置,因此受国家计量检验管制,即法定测量装置检验。目前专门计量与技术要求包括在2004年3月3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计量装置的指令2004/22/EC及相关协调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中。这种情况必须依照修订的计量法No.505/1990第24c条,通过将要求包括进具有约束力的一般性措施来纠正,以避免在随后的检验实施中出现问题。
8.相关文件: 一般性措施草案包含的引用: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4/22/EC(MID); •ISO/IEC指南99-国际计量学词汇-基本和通用概念及相关术语(VIM); •OIML-国际法定计量术语汇编(VIML); •OIMLR106-1自动轨道衡器-第1部分:计量与技术要求-测试。
9.拟批准日期:2016/01/31
  拟生效日期:2016/01/31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1/03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