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TBT通报数据库 >> 正文

“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163页,韩国语)

更新时间:2015/12/7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KOR/619
通报日期:2015-12-07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韩国
2.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 67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163页,韩国语)
页数:163 使用语言:韩国语
下载:  
6.内容简述:•将“一般显示面板”和“其它显示面板”合并到“信息显示面板”中,并提出“主要显示面板”和“信息显示面板”标准建议; •要求显示标签信息时使用10号以上字体; •禁止使用“芝麻”或“紫苏”作为食用油脂产品名称或部分产品名称,除芝麻油和紫苏油以外; •允许省略酒精饮料和烈酒过敏原标签; •允许产品包装上附带自然状态的挂签; •删除了加工果蔬产品(经简单加工)成分标签要求规定,如果该成分可通过感官分析确定; •增加了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定义; •关于“天然”的标签规定中删除了术语“天然添加剂”; •撤销了香料产品标签规定; •关于进口食品的韩国语标签,允许外语标签遵照韩国语拼写规则; •说明了从不要求有效期标签的国家进口的产品的有效期标签; •对于复合原料成分,标签要求从目前的5个产品项目扩大到所有产品项目; •对于进口器械,允许标签的“委托生产商名称(原产地)”代替“生产商名称”。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促进公众健康。
8.相关文件: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预告公告No.2015-388(2015年11月26日)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