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能源部(DOE)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EERE)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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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某些工业设备能源节约计划:小型、大型、超大型风冷式商用空调和供暖设备及商用暖风炉能源节约标准(补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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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修订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1975(EPCA),规定了各类消费品及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能源节约标准,包括小型、大型、超大型风冷式商用空调和供暖设备及商用暖风炉。EPCA还要求美国能源部(DOE)定期审查并考虑修订特定类别工业设备标准,包括商业供暖和空调设备,以确定是否更严格的修订标准技术上可行且经济上合理,能够节约大量能源。在本文件中,DOE提出修订小型、大型、超大型风冷式商用空调和供暖设备及商用暖风炉能源节约标准,这些标准与联邦纪事公布的直接最终法规中宣布的标准相同。如果DOE收到反对意见并且确定这些意见可以构成撤销直接最终法规的合理基础,DOE将公布文件撤销直接最终法规并继续推进法规提案。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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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