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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食品法规:食品分析费用2015。

更新时间:2016/1/2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MYS/65
通报日期:2016-01-2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2.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部门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ICS: 67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新法规-食品法规:食品分析费用2015。
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下载:  
6.内容简述: 新法规规定了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实验室执行的食品取样分析费用。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加强食品企业责任,确保食品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