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繁殖用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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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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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杂草种子法令 |
页数:8/8 |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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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提出依照种子法案修订杂草种子法令(WSO),重新分类目前清单上的某些品种,将新的杂草品种加入到清单中。WSO的目的是确定种子属于杂草种子的植物种类,以便通过种子控制杂草的出现和分布。杂草根据品种的分布和潜在危害分类。
1类-禁止性危害(适用于种子法规一揽表I所有表格)。1类是SPS通报的项目;
2类-原生性危害(适用于种子法规一揽表I除XIV 和 XV以外的所有表格);
3类-次生性危害(适用于种子法规一揽表I除XIV和 XV以外的所有表格);
4类-次生性危害(适用于种子法规一揽表I表格XII);
5类-危害(适用于种子法规一揽表I表格XIV和 XV);
6类-所有种子法规一揽表I未作为庄稼作物列出的其它植物。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修订提案是为应对新出现的杂草品种和重新分类在加拿大定植或广泛分布的杂草品种。 |
8.相关文件:•种子法规: 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2C_c._1400/FullText.html(英语) •种子法规: http://laws-lois.justice.gc.ca/fra/reglements/C.R.C.%2C_ch._1400/TexteComplet.html(法语) |
9.拟批准日期:2016/05/01 |
拟生效日期:201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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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2016/04/14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