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KGZ/34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吉尔吉斯斯坦 | ||||||||
2.负责机构: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环境与技术安全监察局,能源与工业部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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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规定了产生电磁干扰技术设备的责任要求。规定了所有满足要求的技术设备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关税区内自由流通的条件。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财产;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由于吉尔吉斯斯坦加入欧亚经济联盟(EAEU)本技术法规已紧急生效。 | ||||||||
8.相关文件:•欧亚经济委员会(EAEC)决议 •技术法规修订 •标准清单 •合格评定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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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由于本技术法规紧急生效因此没有意见需要处理 | ||||||||
11.备注: |